浙文影业: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

浙文影业公告,公司股票于2026年11月2日、11月3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%,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;11月4日、11月5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。自2026年11月2日以来公司股票收盘价累计涨幅46.67%,同期上证指数累计涨幅2.53%;连续4个交易日平均换手率4.60%,高于近10个交易日平均换手率3.34%。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,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,控股股东及董监高、持股5%以上股东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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