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 财政部发布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
财政部发布关于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。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,属于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所称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,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(一)销售货物、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不属于增值税法第四条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所列情形的;(二)有偿转让股权(不含有价证券);(三)持有股权(不含有价证券)取得的股息红利和持有股份公司普通股(含有价证券)取得的股息红利;(四)货物期货交易(不含实物交割环节)。
评论
0/500
登录 后参与讨论
免责声明:本文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。
更多快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