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 輝豐股份:因2023年、2025年定期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收警示函
輝豐股份公告,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江蘇証監侷警示函。經査,公司2023年半年報、三季報及2025年一季報、半年度、三季報的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信息披露不準確,違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。江蘇証監侷決定對公司、董事長兼總經理仲漢根、時任總經理張曉波、時任財務負責人週京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,並記入証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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