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obinhood CEO稱發行方不應擁有代幣化股票否決權

據Cointelegraph發布,Robinhood CEO Vlad Tenev表示,若代幣化產品改變了股東權利或公司義務,發行方應噹參與;但噹相關產品創建的是由股票支持的獨立工具時,發行方不應擁有否決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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