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FTC 新函不是替加密鬆綁,軟體商不得經手資產還須負連帶責任
據鏈新聞發布,CFTC 第 26-25 號無異議函被多數報導寫成替加密產業開門,但原文要求的是與現行交易所衍生品一致的託管模式:軟體商不得持有、控製或保管使用者資產,不得產生買賣訊號,不得對委託路由行使裁量,並須與登記機構負連帶責任。文件注腳並寫明不限於加密軟體。 這篇文章 CFTC 新函不是替加密鬆綁,軟體商不得經手資產還須負連帶責任最早出現於鏈新聞 ABMedia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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