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 港交所擬降交易審批門檻 新股分拆上市鎖定期縮至一年
香港交易所繼續推進上市機製改革,並展開為期10週的公眾諮詢。諮詢文件中披露,本次改革涉及多項上市公司交易及分拆業務上市的簡化安排。繼上一階段上市機製改革瞄準新股,本輪第二階段的上市機製改革聚焦發行人上市後的持續監管規定,涵蓋須予公佈的交易、關連交易及分拆上市三大範疇。新規旨在使香港上市發行人日後進行重大收購、出售及分拆子公司上市,變得更加靈活快捷。根據現行港股《上市規則》,上市發行人進行的交易須按資產、盈利、收益、代價等百分比率劃入不衕類別:規模測試達到5%但低於25%的交易屬“須予披露的交易”,只需刊發公告;達到25%但低於75%(出售事項)或100%(收購事項)的屬“主要交易”,須刊發通函並經股東大會批準;規模更大的交易則歸入“非常重大的收購事項”及“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項”兩個類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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